遵照市政府酒类安全整治“春雷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商务局于3月18日至4月8日对全市范围内的7家酒类生产企业、35家主要酒类批发经营企业及城区主要酒类销售终端进行了专项稽查整治,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饮酒安全。
目前,我市95%以上的酒类经营企业都严格执行国家酒类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建立了酒类经营台帐,但少数酒类零售企业填制经营台帐不规范,特别是个别企业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市商务局在稽查中对轻微违规的酒类经营户及时提出了批评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同时对城区吴氏商行经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屡查屡犯的行为,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店假冒茅台酒34瓶,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对荷花一品商行违规销售假冒国窖1573酒类商品的行为进行了假冒商品收缴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通过前期努力,较好地整顿了我市酒类商品经营秩序,市商务局将在下阶段继续加大力度,促使全市酒类商品流通秩序的进一步好转。